关于2019年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9年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派工作即将开始,计划遴选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类别及资助期限
1、选派项目: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校1:1配套资助。项目具体要求参见“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网址为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2
2、选派类别:访问学者、博士后。
3、资助期限: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4、派出时间:2020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
二、选派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在立德树人的工作中表现良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和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学科、创新团队、科研基地、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和专业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在所在学科方向上有较好的学术积累。
3、在我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2018年9月以前来校),教学科研工作量饱满,且业绩较为突出,身心健康。
4、近五年没有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和学校公派出国,近两年没有享受过学校派出国内访问学者资助。
(二)外语、科研等条件
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必须在申请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中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
①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③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8个月(含)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对曾留学国与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供曾留学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⑤其他的外语条件具体见基金委网站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32
(2)申请者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
(3)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知名导师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须有导师的签名,须明确留学起止日期(精确到年月)和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为外方知名导师的研究方向,并与申请者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紧密结合。在校内申报遴选时就必须提交正式邀请函。
(三)年龄、学历及职称条件
1、访问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9月10日后出生)。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公共基础课教学或英语专业教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为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2、博士后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16年9月10日后毕业)。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9月10日后出生)且为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正在国内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不能申请。
三、申请、遴选、派出管理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浏览“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网址为,了解青骨项目的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常见问题。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2019年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报名表》(附件1)。
2、单位选拔推荐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文件及《合肥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的要求,各学院(单位)组织成立院评同行专家组,评审专家应为申请人同专业领域的校内专家(教授或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3位,并有三个月以上的出国留学经历,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从外校邀请同行评审专家,需要提前向人事处备案。专家信息填写在附件4中。
院评初审一般采取答辩评议的方式。初审流程为:
(1)申请人利用ppt汇报本人入职以来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近三年的教学科研业绩、外语交流能力、国外导师专业水平、出国研修计划、依托教科研项目等情况;
(2)申请人回答院评同行专家的提问;
(3)所有申请人汇报答辩结束后,院评同行专家查阅申报材料,经评议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中的院评同行专家评语,并进行学院排序。
学院负责人根据专家评语及学院排序情况,在附件1中签字并填写推荐意见。
各单位应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骨干教师培养等实际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单位教师进修学习工作计划安排,择优、排序推荐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优良、业绩积累好且具有发展潜力的教师。
3、学校遴选推荐。
学校将对各学院(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根据《合肥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的要求,遴选、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选。
4、派出管理
教师派出后的具体管理办法按《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国内高水平大学(院、所)访学进修实施办法》执行。派出人员访学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场汇报会,结合派出人员的研修计划对派出人员的访学成果进行考核。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出国人员访学期间至回国当年年底时间段内的科研考核要求将高于出国人员岗位年度考核的科研要求,并且学校将根据此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年度绩效拨款的依据。若出国访学或博士后研究工作时间超过一年,按出国时间长度的比例再相应提高标准。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并于9月4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材料及附件3、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行政二号楼424室)。
联系人:汪老师,电话:62901085, 师资办邮箱:szb@hfut.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