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相关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度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分为“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三类。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和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18万元。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流动站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
站前资助:
申请人须为2021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1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2020年12月1日之后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 2020年 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3.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
4.进站学科为自然科学。申请项目须为表附件1中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6.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7.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申请人须为2021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站中资助:
1.进站满4个月,须为2020年12月1日之前进站的博士后人员。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3.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5.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6.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 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7.择优推荐。按照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申请人为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以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曾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的唯一作者,且在完成全部专著书稿后申请。
3.专著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字数不少于15万字,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三、材料提交
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index.html)填报,并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见附件)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人将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以 pdf 格式刻录光盘1张(在光盘上标识姓名、专著名称);提交光盘和查重报告。详细填写要求可咨询各单位联系老师(见文末)。
四、时间安排
申报开始时间 | 申报结束时间 | 审核截止时间 | |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 1月1日 | 5月30日 | 5月31日 |
第69批面上资助 | 2月1日 | 3月30日 | 3月31日 |
第3批特别资助(站前) | 2月1日 | 3月30日 | 3月31日 |
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 | 2月1日 | 3月30日 | 3月31日 |
第70批面上资助 | 7月1日 | 8月30日 | 8月31日 |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2021年度)》(附件2),并于申请时间节点前完成网上申报,准确真实填报各项信息。
2.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3.特别资助(站中)申请,须由流动站所在学院排序汇总后提交。
学校各流动站概况及j9com的联系方式:
http://rsc.hfut.edu.cn/bshryzp/list.htm
学校博士后交流群:292306354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2月1日
附件3: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常见问题解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