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安徽省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 [2017]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学校将启动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
承担一年以上学校教务部门下达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教职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才开始任课的教师因任教未满一年不能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条件要求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人员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本条要求)。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并达到合格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本条要求)。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参加过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本条要求)
三、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5月15日—5月22日,申请人登陆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须按期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中自动生成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2、现场确认:5月22日—5月27日,申请人将以下材料提交到所在单位,由单位经办人统一汇总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后,交到师资办公室。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提供);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提供);
5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承担一年及以上教学任务的原始开课通知单(提交一份开课通知单即可,课程内容所属学科必须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7《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见附件2,双面打印,贴一寸彩照一张。合肥市教师去合肥市体检站体检,体检时间是周一~周五上午8:00-10:30;体检前的饮食以清淡为宜。体检费为110元,由合肥市体检站向申请人员收取,体检结果由老师自己取回交给所在单位。体检站电话号码:62610039,联系人:武医生。地点:六安路68号。宣城校区教师请到宣城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8思想品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并打印,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3);
9与网报上传的同版小二寸免冠半身彩照一张(单位将申请人的照片贴在附件4上,并标注姓名);
10单位提交《2017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初审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见附件5,各单位将申报人员汇总,纸质版需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zb@hfut.edu.cn)。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5月31--6月16日,师资管理办公室安排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宣城校区教师的测试由宣城校区组织人事办负责实施)。
4、校内公示:6月19--6月25日。
5、材料上报:6月28日--6月30日。
6、教育厅审核与颁发证书:7--9月。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做好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防止出现漏报和错报,各单位一定严格按照时间的节点来做,因报名和现场确认都是在网上完成,一旦超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补报。
联系电话:62901085,e-mail:。